运费的增值税抵扣
更新时间:2024-04-28 03:36:51

增值税条例第八条(四):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,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%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。

所以销售货物的运输发票也是可以算作进项税的。运费抵扣百分之七是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之前的规定,从2013年8月1日起,全国实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后,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适用11%的增值税税率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原来按照票面金额和百分之七计算抵扣的运输费用单据,一律不再抵扣进项税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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